2009年3月25日 星期三

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 c-bike

高雄市「接駁型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」正式啟用,象徵台灣在環保領域又邁入一個嶄新的紀元!

所謂「都會網絡型」的公共腳踏車租賃系統,其最大特色是,租賃站的位置結合通勤與觀光路線,遍佈高雄捷運沿線,也聯結腳踏車道系統,方便民眾轉乘,成為都會區交通系統的一環。

環保署長沈世宏致詞時指出,近年來歐洲推行公共腳踏車政策,透過廣設腳踏車租賃站及發展電子租借(智慧卡、磁卡或信用卡)技術,配合低廉的使用價格,讓民眾可以方便租借及歸還,讓腳踏車在法國、荷蘭、奧地利、挪威、丹麥及德國等地已經成為重要交通工具,在短程旅次上佔有相當大的比例,對於減少能源消耗及改善空氣品質與都市生活環境發揮極大效果。

高雄市有20個租賃站,每個站大約有15至20輛腳踏車,可以「甲地借,乙地還」,非常方便。

租用公共腳踏車分為會員及非會員兩種。要加入會員的民眾,可前往有服務人員的租賃站或透過網路、郵寄、傳真申請,年費1,200元、半年費750元、月費200元,另需繳2,000元押金,取得會員卡後,即可經由中控台借車。

5月18日之前的試營運推廣期間推出優惠方案,會員每半小時的騎乘租金10元,前半小時免費;非會員前半小時30元,之後每半小時15元,非會員可提供信用卡租用服務。

民眾只要選定想借的腳踏車,記住車架上的號碼,到中控台插入會員卡,輸入腳 踏車號碼,依螢幕顯示訊息操作,即完成租車交易,取出卡片後,則須在90秒內完成取車;還車時把腳踏車確實置入鎖車架後,持信用卡者無須再至中控台,而持會員卡者離開前須到中控台確認完成騎乘費扣繳。

高雄市公共腳踏車資訊網 http://www.c-bike.com.tw/

拆解金融契約地雷》專家出招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╱呂郁青】

1.沒有審閱期?條款視同無效!

郭尚義╱(消基會消費金融委員)

當民眾有爭議時,可以舉證當初銀行是否給予民眾合理的審閱期間,讓民眾了解自己的權益,銀行也應該給予拿到一式兩分的抵押權設定契約書,讓民眾知道自己抵押權的範圍。

如果銀行沒有給予民眾審閱期,甚至沒有給予抵押權設定契約書的正本或是影本,民眾可以以這兩點,主張部分條款對消費者不具效力。

2.房貸還完了? 改普通抵押權!

李禮仲╱(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)

銀行有權可以與民眾簽下最高限額抵押權,但是信貸沒還完就不能塗銷房貸,這是於法無據,應該是橋歸橋、路歸路,既然房貸還完,就應該要給民眾清償證明、塗銷抵押,讓民眾賣房。

民眾不能因為簽了最高限額抵押權,就一輩子被綁住,可以向銀行申請變更普通抵押權,只可惜,很多民眾都搞不清楚,被銀行騙了都不知道。

3.定型化契約?照樣列清楚!

陳芬芬╱(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)

抵押應一筆對一筆,但絕大部分銀行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,又不清楚告訴民眾到底包括哪些債權,就把所有可能發生的債權設定進來,說難聽一點,等於是銀行強姦人民。

抵押權是民眾把占有房子的權利抵押給銀行,民眾有權知道抵押的內容是什麼,不過,大多數銀行沒寫在房貸定型化契約中,就算有寫包山包海的抵押內容,也很不公平。

【2009/03/25 經濟日報】

什麼是最高限額抵押權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 呂郁青】

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,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的不特定債權,在最高限額內設定的抵押權。

現在及將來所負在設定金額內之其他借款、票據、墊款、透支、保證、信用卡消費款、利息、遲延利息、違約金、銀行所墊付抵押物的保險費、實行抵押權的費用與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的損害賠償等債務,雙方同意另行訂立抵押權設定書。

【2009/03/25 經濟日報】

最高限額抵押權 跨時空追債怪物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╱呂郁青】

李小姐去年底賣掉房子,打算清償T銀行房貸,向銀行申請房屋清償證明,才能把房子交給新買主,T銀行卻要求李小姐要先還掉信用貸款餘額,才肯塗銷房屋抵押權,讓李小姐順利交屋賣房。

原來,李小姐是另一筆300萬元信貸的連帶保證人,還剩下100萬元信貸沒還完。李小姐說,「哪有這種事,怎麼可以把所有貸款統統綁在一起?」氣憤地向消 保單位投訴。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郭尚義表示,銀行沒有違法,關鍵就在於當初李小姐簽下的房貸抵押權屬於最高限額抵押權,向同一家銀行借,不管是過去或是未 來的所有貸款都屬抵押範圍。

房貸綁信貸

不過,亞洲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李禮仲認為,房貸綁信貸根本就不合理,應是橋歸橋、路歸路。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也表示,就算是最高限額抵押權也應限定在那筆貸款所衍生的債權,不能包山包海。

最高限額抵押權,是一隻橫跨過去、現在與未來的可怕怪物。李小姐萬萬沒想到,當初簽下房貸契約沒注意到的幾個關鍵字,會成為她現在買賣房子的阻礙。

問十個辦房貸的人,有九個搞不清楚自己簽給銀行的抵押權是「最高限額抵押權」,還是「普通抵押權」,李禮仲提醒,這些讓一般人聽了就頭昏的法律名詞,可能綁住你的房子一輩子。

「不就是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嗎?房貸還完就沒事了吧?」最近剛辦房貸的王先生覺得,不用搞懂這麼複雜的法律名詞,反正只要按時繳房貸就好。

像王先生這種不想花心思看契約的消費者占大多數,王先生說,「反正看不懂,看了也沒有用。」李禮仲提醒,銀行要求王先生請姊姊擔任連帶保證人,如果王先生 沒還完房貸,姊姊的房子有可能不能出售,或是王先生未來如果還有信貸糾紛不想繳,姊姊也須幫王先生繳信貸,否則姊姊房子有可能被拍賣。

王先生很驚訝,姊姊明明是王先生這筆房貸的保人,怎會變成也得負責王先生以後的信貸,還可能牽連姊姊的房子無法出售、換屋?

一家公股銀行房貸業務員說,她在放款處做了十幾年,常看到保人為房貸作保,卻沒想到連自己的房子也保不住。

「這是真的,」李禮仲說,就算房貸繳清了,但是本人或是作保對象還積欠信用卡、現金卡、信貸、車貸等貸款,銀行可以因為當初民眾房貸簽訂最高限額抵押權的權利,拒絕給予房貸清償證明,沒有房貸清償證明,民眾就沒辦法塗銷設定,沒有辦法塗銷設定,就沒辦法賣房子。

消保會也發現,銀行貸款常見爭議就是出自於此,很多人以為還完房貸,抵押權應該就消失了,沒想到,銀行不願塗銷該抵押權,最常發生的就是借款人還欠有其他債務,包括第二棟房貸、信貸或是現金卡,還是借款人還擔任他人的保人。

認知差距大

銀行不塗銷抵押權,影響的不只是民眾無法拿到清償證明,最重要的是,借款人想要賣屋、換屋都沒辦法。

大部分民眾都認為,既然提供抵押品的貸款已還清,銀行就應該要「公平」地把抵押權塗銷。邱惠美說,沒錯,一般人認知的這種關係,叫做普通抵押權,但現在大部分銀行房貸,都是依照「最高限額抵押權」設定。

就像哆啦A夢擁有任意門,銀行可在設定的金額中,跨越時間與空間,向民眾合法求償。消保會呼籲,銀行應修改定型化契約,不能包山包海抵押所有債權。

為何銀行房貸大多選擇最高限額抵押權,是不是過度保護銀行債權?銀行授信主管喊冤,最高限額抵押權對民眾也是好處多多,在事先設定的額度內,雙方可不斷發 生債務關係,好處是不必不斷設定抵押權,造成民眾不便,像理財型房貸,民眾可以在額度內隨還隨借。不過,房貸業務員也坦承,很多人辦房貸1,000萬元, 設定1,2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,理論上還掉500萬元,還可以借500萬元到700萬元的抵押貸款,但民眾欠錢以現金卡借款。抵押貸款利率較低,現 金卡卻高出很多。李禮仲說,「銀行享受抵押的好處,民眾卻沒享受到。」

【2009/03/25 經濟日報】

辦房貸?當心簽下賣房契!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╱呂郁青】

銀行訂定的各式金融契約暗藏不少地雷條款,民眾一不小心就可能踩中而被炸得粉身碎骨。本報透過田野調查各銀行房貸、信貸等契約,比對消基會、消保會以及公平會糾訴案件,解析暗藏在金融契約裡的六大地雷,教消費者如何逐一拆解。

你可能從來不借信用貸款,也不做生意而不需跟銀行借款,甚至不用信用卡。但是一般家庭都需要為了購屋向銀行申請房貸。小心!在你簽下房貸契約時,如果沒看清楚房貸契約條款,為了辦房貸卻簽下「賣房契」,日後房屋可能莫名其妙遭到拍賣命運。

別以為這是危言聳聽。消基會、消保會以及公平會每年湧進大量的糾紛案件,其中預售屋房屋、金融買賣契約糾紛總是居高不下。

銀行從民眾簽名的契約取得法律權利,民眾總是等到出了事,才知道原來自己簽名同意賦予銀行無限大的「尚方寶劍」。消基會金融消費委員郭尚義說,消保會對個人購車及購屋貸款有應記載與不得記載事項,但是很多銀行都擅自增加對自己有利的條款。

全球景氣陷入瀕臨大蕭條的窘境,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擔心,過去因為景氣好,銀行就算從契約取得權利,也未必會執行,但是現在房地產大跌,許多人失業,銀行有可能為了保障債權,而提前出招。

舉例來說,所有的房貸、車貸契約裡幾乎都有這麼一項條文:「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,銀行不需要通知或催告,就可以主張債權全部到期」。

亞洲大學副教授李禮仲解釋,就是不管房貸或是車貸的貸款還有多久,銀行有權利要求你現在馬上還出剩下所有的金額,不然就拍賣你的房子、車子,或拿著你申請房貸時被行員要求簽下的本票來要錢。

銀行也只需要提前三天或是七天的通知,就可以用房貸契約中「擔保品價值減損」這條為由,拍賣你抵押給銀行的房子。

在G銀行裡房貸契約中還有一條,「只要被收押或是起訴,銀行不用通知就可以執行抵押權」。李禮仲舉例說,幸好前總統陳水扁沒有向G銀行貸款,否則G銀行就可以拍賣寶徠豪宅,前總統夫人吳淑珍真的「無家可歸」了。

李禮仲搖搖頭說,大部分的人都認為,全台灣數百萬人借房貸,房貸契約行之有年,有政府為定型化契約把關,一定沒問題,民眾在向銀行申辦房貸時總想趕快簽了名,順利拿到房貸最重要。

消保會認為,這已經不是個案,而是通案。「問題出在,台灣民眾往往連看都不看就簽名」,邱惠美說,銀行也不太守法。

明明A銀行才被公平會處罰,B銀行還是拿著一樣的定型化契約與民眾簽約,把銀行無限上綱的權利穿插在一條條密密麻麻的條文中,企圖闖關,主管機關卻沒有全面清查金融機關的契約,使得各銀行的定型化契約裡還是布滿地雷。

銀行往往主張民眾事先已簽名,在契約自由化的法律前提下,民眾簽約時就已先陷於不利的地位,資訊不足居於弱勢,一旦出事後雙方鬧上法院,李禮仲說,就算民眾勝訴,但這過程實在是勞民傷財。

【2009/03/25 經濟日報】

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

子宮收縮不良

可從食物當中攝取植物性激素來改善生理

植物雌激素主要有異黃酮和木脂素~

異黃酮主要存在於豆類、水果和蔬菜,特別是富含於大豆及豆製品中。

木脂素主要存在於扁豆、穀類、小麥和黑米以及茴香、葵花籽、洋蔥等食物中。

黃豆製品、穀類和蕃茄、青椒、馬鈴薯、蘋果、五穀雜糧、牛蒡、苜蓿芽、亞麻仁、香蕉、山藥、櫻桃、茴香、芹菜、荷蘭芹等…
相對若是沒有多餘的時間也可購買大豆異黃酮或紅花苜蓿異黃
酮等天然雌激素較方便,不妨也試試月見草油合拼使用具有平
衡內分泌的效果。當然一週最少有三天半小時的有氧運動就能
有效的調整生理一拼解決婦女疾症等問題。

子宮收縮不良

正常的生理期是二十八天為一個循環,卻有許多人不知道,在生理期期間,有許多事情要儘量避免不要去做,而生理期時的保養方法,更是一定要知道。
   很多女生都知道,生理期時不能吃冰和洗頭,但幾乎沒有人知道為什麼。中醫師翁萬紫說:「生理期最忌吃生冷或冰的食物及浸泡冷水。」生理期主要是因為子宮 黏膜剝落所造成,這段期間內,女性的身體較為虛弱,如果吃冰冷的食物,子宮或身體的臟器較容易受寒。翁萬紫提出,生理期期間吃冰對身體造成的影響,要看個 人體質,有的人不會有任何的影響,但一般而言,生理期時吃冰,較容易造成生理痛<註一>、白帶過多或不易受孕等後遺症。中藥士劉世銘也表示,一般女性是在 血最熱的時候才會有月經,這時如果吃冰,就會造成收縮,使經血減少,積留在子宮裡,這樣可能會造成子宮血瘤的後遺症發生。


子宮收縮運動。
記者蕭如珊/攝影

  生理期期間浸泡冷水或洗冷水澡,下腹部較容易受寒,也較容易感冒。有許多人認為,生理期期間不能洗頭,否則會對女生造成許多後遺症。針對此點,翁萬紫表示,是
做月子才不能洗頭,生理期期間洗頭是可以的,但切記一定要用熱水,並且吹乾,否則還是會造成頭風等後遺症。

   許多人在生理期期間,很容易感冒或拉肚子,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、又該如何解決?翁萬紫表示,生理期時儘量不要感冒,因為女性生理期時本來就比較虛弱,所 以較容易感冒,而且只要一感冒就很難治癒。他表示,
治療生理期的感冒和治療平常的感冒不一樣,生理期時的治療比較複雜,如生理期時必須要兼補血,平常就不 需要,所以才會說生理期儘量不要感冒。另外生理期較容易拉肚子,則是因為有些女性下焦<註二>虛寒,所以才容易在這段期間拉肚子。要改善這樣子的情形,飲 食方面一樣是忌冰冷,平常要注意溫補子宮,如喝溫經湯<註三>或膠艾四物湯等藥品。

  有許多人也有子宮收縮不良的毛病,劉世銘說:「
通 常只有四種狀況會造成子宮收縮不良,遺傳、不愛運動、肥胖以及先天性血氣不足。」若要改善這種狀況首先要增加體力及做運動,尤其是幫助腹部收縮的運動。或 者也可以吃子宮收縮劑,這類型的中藥,裡頭通常都會加一種名叫阿膠的藥品。

  生理期期間的飲食也要特別注意,五十歲婦女吳月櫻表示,
生 理期的前三天要吃豬肝幫助破血<註四>,到第五天後要吃腰子幫助子宮收縮,也可以吃紅花蒸蛋,幫助補血,這在中醫都是有根據的。翁萬紫也表示,生理期期 間,除了忌冰、冷以外,也儘量不要大魚大肉、吃辣或是太過燥熱的食物,多吃溫和或清淡的食物。在生理期結束後,可以吃當歸補血湯、四物、八珍及十全大補湯 等藥品補血,蔬果方面也可以吃葡萄、櫻桃和紅菜,這些都是可以幫助補血的食物。在外住宿的學生,為了方便性,也可以到藥局或超商購買沖泡式的藥品。

  每個女生在生理期的期間總是特別虛弱的,別忘了在這段期間好好的愛護自己,為自己的健康把關。

  <註一>有關生理痛的內容,可以參考《生理痛 不要來!》
  <註二>下焦指肚臍以下部位,中焦指肚臍到胃中間,上焦則是指胸部的位置。
   <註三>溫經湯有兩個版本。第一個版本有揚血補虛,散寒的作用。成分包含當歸、白芍、川芎、生薑、桂枝、阿膠、牡丹皮、人蔘、半夏、甘草、麥門冬、吳珠 萸。第二個版本有散寒,活血去瘀的作用。成分包含人蔘、牛七、當歸、川芎、白芍、桂心、莪術、甘草、牡丹皮。劉世銘表示,並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這些配方,要 依個人體質增加或減少某些藥物。
  <註四>破血,幫助子宮內的髒血流出。豬肝在生理期期間食用,有幫助破血的功能,而在生理期結束後使用,則有補血的作用。